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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一大批单位招聘啦!_

哈尔滨一大批单位招聘啦!_

发布日期:2026-05-28 23:51 少儿美术网
晚上好呀

小编带来了一批招聘消息

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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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23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即1984年6月23日(含)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限为2025年6月23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招聘程序

报名操作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6月23日9:00--6月27日17:00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密码,供登录、查询成绩使用),按要求填报信息。已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报考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认证材料、《公开招聘报名表》、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佐证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至先锋网附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上传照片须为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或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需主动在《公开招聘报名表》家庭主要成员部分向招聘单位说明。要认真阅读《公开招聘报名表》的诚信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6月10日(含)。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5年6月23日9:00--6月28日9:00期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45元。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不收费。报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汇款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16:00,汇款转账留言为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六位,例:张三+XXXXXX。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缴费时未注明应聘人员姓名、错交考试费到其他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费的(以转账时间为准),视为报名未成功放弃应聘资格,不再单独通知本人。

收款单位、账号及咨询电话如下:


(1)收款单位:黑龙江省博物馆,账号:

3500040109008997178,行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咨询电话:0451-53641049;


(2)收款单位:黑龙江省群众艺术馆,账号:3500040109008997453,行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咨询电话:0451-87203450;


(3)收款单位: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账号:3500044109008821811,行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革新支行,咨询电话:0451-58680055;


(4)收款单位:黑龙江省京剧院,账号:23001868851050006822,行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咨询电话:0451-87533208;


(5)收款单位:黑龙江省龙江剧艺术中心,账号:3500040109008997329,行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咨询电话:0451-53625143。


缴费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研究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lt.hlj.gov.cn/),及时查看所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同意可改报到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限改报1次。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注意:本地宝仅转载信息

4.打印(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打印(领取)时间、方式,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lt.hlj.gov.cn/)上公布,报名成功人员请及时关注,按时打印(领取),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或专业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卷面(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笔试(专业技能考试)。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笔试为1个科目,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笔试结束后,将于10个工作日左右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lt.hlj.gov.cn/)发布查询笔试成绩的通知和加分审核通知,笔试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专业技能考试应聘人员可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岗位序号查询本人成绩。加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lt.hl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招聘单位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按照《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lt.hlj.gov.cn/)另行通知。


对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卷面成绩或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lt.hl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专业技能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其中黑龙江省群众艺术馆部分岗位面试包含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加试(各占面试部分成绩的50%)。面试通知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lt.hlj.gov.cn/)发布。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lt.hlj.gov.cn/)公布。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可根据实际需求由招聘单位选择递补或不递补。递补时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lt.hlj.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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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现面向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内、外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范围

现面向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内、外,集团系统内优先考虑。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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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岗位职级根据招聘结果确定。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维护股东、企业和职工权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够提出解决工作问题的专业建议。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服务执行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勤勉尽责,任事担当。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性格开朗,善于交流。

6.能够扎实践行国家电投“绿色、创新、融合,真信、真干、真成”核心价值观和干部员工行为公约。

7.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现岗位工作时间均按整年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到2025年4月30日。

(二)资格禁入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年内曾与招聘企业有直接商业交往,或持有商业往来密切、有竞争关系企业股权的。

4.《公司法》第178条所列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等。

五、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公司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六、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答辩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6月20日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1.简历投递:按照底部联系邮箱进行投递。

2.投递内容:《招聘报名表》(附件2)(word电子版+PDF签字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

上述内容统一保存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应聘岗位+姓名)。

3.根据公司有关要求,应聘者应根据附件3《近亲属关系图》,申报是否有《近亲属关系图》中四类关系近亲属在公司内从业情况,如应聘员工存在近亲属在公司内从业情况,需报送附件4《干部亲属在黑龙江公司内从业情况报告表》。

4.邮件名称:应聘部门或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姓名。

八、资格审查及录用流程

(一)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个人条件,结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二)面试答辩

结合考试成绩及应聘者自然情况确定面试答辩人选,具体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面试分数80分及以上进入考察人选范围,80分以下不予考虑。

(三)背景调查

根据应聘岗位需要,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将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背景调查、档案核查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后报送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备案;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录用

拟录用人选体检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试用期规定

聘用人员录用后,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出任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试用不合格的,结合其本人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薪酬待遇

新员工入职后,公司提供餐补,不承诺提供宿舍,需自行解决食宿,探亲费用自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电投黑龙江公司相应岗位薪酬规定执行。









2025年黑龙江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人员类别

本次招聘辅警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并依法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开展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300人,共设31个招聘岗位。其中,勤务辅警岗30个,共296人;文职辅警岗(财会岗)1个,共4人。勤务辅警岗实行24小时倒班制工作模式,并应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财会岗主要负责经费预算、管理、核销等工作。工作地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区,具体详见《2025年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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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执行各种勤务;

注: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应当在2025年7月31日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收容教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当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相关信息,并及时上传有效证明材料(须以PDF格式上传。涉及上传多项证明材料的,请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由省公安厅进行审核。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信息的,或者未按时上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http://zp.cpta.com.cn/tyzpwb 下同,报考者须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9:00至6月25日下午17:00。

各岗位报名的情况分别于6月23日下午14:00;6月24日上午10:00、下午14:00;6月25日上午10:00、下午14:00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https://gat.hlj.gov.cn/ 下同)及微信公众号“龙警”公布。

2.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有关报考要求,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3.报名时,报考者应当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须下载打印签名后,以PDF格式上传)以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蓝底或者白底;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须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如:张某某23100****)。

4.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报考者可在2025年6月23日上午9:00至6月25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个人报名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6月23日上午9:00至6月25日下午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6月25日下午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申请材料有误或者缺失的,应当于2025年6月23日上午9:00至6月25日下午17:00期间补充并重新提报,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初审主要以报考者填报信息为依据,报考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所填信息由省公安厅在资格复审时对进一步核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原则上可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当在2025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2日上午9: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个人报名页面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7月12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等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发布,涉及加分情况将会给予注明,报考者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个人报名页面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岗位拟排名。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

(五)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5:1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并对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体能测评人选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环节主要审查报考者相关资格材料。报考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交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审查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

报考者需准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包括入伍审核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备案表;党校及军队院校毕业生在学信网无记录信息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提示: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者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

(6)报考者属于党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7)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涉及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须提供一式两份。

2.体能测评

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为确保自身安全,个人身体存在无法坚持体能测评情况(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者,不宜参加。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报考者及直系亲属须在体能测评前签署《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并于测评当日提交。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及通过标准: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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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能测评中,每名报考者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报考者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

(3)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未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报考者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者申请举报的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一律视为不通过。体能测评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原则上可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打印面试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面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将在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公布,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

(八)体检、考察

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则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优先。如无上述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公安基础知识分数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1.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发布,同时发布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事宜。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复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向省公安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辅警条例》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报考者。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省公安厅提出,由省公安厅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与培训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组织签订《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零6个月,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将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上岗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执行特殊勤务或者高危勤务的,享受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等,均通过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发布。报考者应当及时关注查阅有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按时参加各招聘环节。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相关招聘环节及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中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五)本公告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2025年度第三批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共9个岗位(9人),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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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

(二)热爱渔业,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学习成绩优良或具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4日后生人),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相关条件。

(六)来源为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社会在职人员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请报名者在6月19日前上网填写信息登记表(https://f.wps.cn/g/EnBiZkgI/),并按照要求将证明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hljzhaopin@hrfri.ac.cn)。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遴选进入考试的人选,将通过电话、邮件、公告等形式通知本人。

(三)考试:预计在七月初组织开展,当审查合格人选满足招考条件时,开始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英语水平、写作能力等。

(四)专业能力测试:考试通过后,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及实验技能等。

(五)考察、体检:根据考试表现,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结果公示: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我所网站上公示。

(七)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格式如实提供个人简历和信息情况。本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请准确填写联系电话,确保联络畅通。

(三)请关注我所网站“人才队伍-人才招聘”栏目,及时了解考试安排、录用公示等相关信息。

五、相关待遇

(一)一经录用,进入事业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期内享受国家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规定的年休假、产假、婚假、探亲假等法定假期。

(三)在条件允许下为在哈无住房的单身职工提供临时性的宿舍。

(四)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政策的人才,协助申请A、B、C、D、E类人才300万元、150万元、70万元、35万元、15万元安家补贴。

(五)优秀博士请参阅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引进博士人才的公告

 https://www.hrfri.ac.cn/info/1276/6580.htm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部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职思政教师公告


一、单位简介

详见http://www.hljucm.net“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思政教师共3名,详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部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职思政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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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条件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9年6月5日以后、2007年6月6日之前出生)。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4年6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2025年毕业生如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禁考期(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hljucm.net)“人才招聘”栏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2025年6月19日12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注册时请务必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不得冒充他人身份,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考生上传近期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2)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4)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6月6日。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25年6月6日16时-2025年6月19日16时可随时关注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若按学校要求有需要补充材料的,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中,考生承担相应责任。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请仲裁。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11:00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馆一楼大厅

2.应聘人员需准备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附件3);

(4)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一份(见附件4);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岗位计划调整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页http://www.hljucm.net“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同时需要填写心理调查问卷。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页http://www.hljucm.net“人才招聘”栏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专业课试讲、结构化面试、实践技能操作等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页http://www.hljucm.net“人才招聘”栏。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结果,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一步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查。考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页http://www.hljucm.net“人才招聘”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2025年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均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按照省内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生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相应岗位。

*本条信息旨在为求职者推荐优质岗位,最终解释权归原单位所有,如有隐私保护,可联系删除,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各单位官方账号、摄图网、哈尔滨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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